保险价值和可保利益的内涵与特征
可保利益主体可以包括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保利益依附于主体,客观而抽象的存在,具有真实的普遍性;财产,尤其海洋运输货物的可保利益在一定条件下呈游移性.财产保险可保利益的主体具有单一性;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保险价值具有价值量上的不稳定性和存在的有限性等特点,可保利益对保险价值的量值有”框定作用”.确定”保险价值”应遵循保险的基本原则,将其掌握在”可保利益”的货币量值以内.
可保利益、保险价值、海上保险
F840.4(保险)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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