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也大幅度增长.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护弱者利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促进社会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普遍做法.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强制保险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通过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立法状况的介绍,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达到对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体系进行分析的目的.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赔偿规则、强制缔约、救助基金
F840.69(保险)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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