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三责险应在限额内赔偿--兼与白春峰、孙立波商榷
2004年<保险研究>第3期刊登了白春峰、孙立波题为”析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对机动车辆保险的影响”的文章,本文作者对该文中以下一些观点持有异意,特提出商榷.即在第三者责任限额范围内,是否应划分责任进行赔付;对超载、酒后驾车等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对第三者的抢救费,保险公司是否要先予以支付,然后再予以追偿.
责任限额、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
D92;F8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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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额、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
D92;F8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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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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