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与弊
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费率改革是在市场呼声日益高涨,保险入世承诺,新的<保险法>修改的背景下实施的.旧的车险费率管理制度缺乏差异性,不能满足各层次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既不需要创新发展,也不需要考虑风险控制,保险业务增长也是粗放型的增长.改革后,车险费率由保险公司自主制定,有利于促进竞争,有利于车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利于车险经营水平提高.通过几个月的市场运行,市场反映出一些有利的和不利的情况,值得大家分析和思考.
车险费率、保险监管、资源配置、市场化
F84;F8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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