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价格差异大使保险理赔产生纠纷
这是一起船舶碰撞致损案例,依据中船总1996年版对国外和国内民用船舶两种修理价格标准,产生了两种差别较大的对鑫通轮的修理报价,致使在采用哪种报价来认定鑫通轮是否构成推定全损的问题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了分歧,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采用国内民用船舶修理价格标准,判保险人胜诉.虽然鑫通公司对判决不服,但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必须采用国外船舶修理价格,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此案例中的纠纷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注意.
船舶碰撞、修理价格、推定全损、保险价值、海损检验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