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保险机构和保险集团跨国业务监管
随着保险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扩大,为了维护全球保险市场的有效、公正、安全和稳定,有必要加强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国际保险监管的原则是:任何外国保险机构都不得逃避监管;所有国际保险集团和保险机构都应受到有效监管;设立跨国界保险机构应由东道国和母国监管者协商决定;提供跨境保险服务的国外保险机构应该受到有效监管.为了实施有效监管,必须加强各国保险机构和监管当局之间、以及监管当局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还要在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进行考察.
保险机构、保险集团、跨国业务、监管合作、监管原则、信息交流、资格考察
F84;F8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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