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第三者人身伤害应一次性赔付
机动车三责险的人身伤害赔付,是车险经营的主要瓶颈所在.传统的赔付方式往往受制于社会多方面的制约,使保险人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长此以往,不但保险经营受损,保险功能弱化,而且使被保险人以及受害者长期陷于赔付纷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人为扩大,苦不堪言,同时也不利于净化社会风气.为此,寻求一种更科学、更便利的赔付方式,成为保险进入市场后应该考虑的现实问题.
机动车三责险、人身伤害、赔付方式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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