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司利润计算与盈亏判定的探讨
目前,按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产保险公司利润核算,构成损益的相关要素--收支未能完全体现权责发生制,损益计算不能完全遵循配比原则,因而无法准确地反映出财产保险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导致利润计算不真实、不准确.本文对上述问题的形成原因进行了论述,并对如何在执行现行的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寻找出可以准确反映当期利润的办法进行探讨,推导出一个简便适用的公式,来计算、调整保险公司年度承保利润,更为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年度承保利润情况,为经营、管理与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利润、利润核算、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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