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损中心”现象的社会负面效应分析
一种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建立并运作的”估损中心”已强行介入保险车辆定损工作,它的产生既不符合法律、法规,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此举既损害了保险双方的利益,也极大地干扰了保险中介市场的规范运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负面效应,必须予以纠正.应该按照我国法规,依据市场经济的规律,建立保险人公估制度,使保险车辆的定损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估损中心”、运作方式、负面效应、纠正措施、公估制度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9-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