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经营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对保险经营机构予以处罚的事件,给保险行业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也直接造成了执法秩序的混乱.保险公司是特殊行业,为保证其健康发展,必须对其监管的特殊性予以足够的重视.我国保险立法已对保险经营活动的管辖和处罚权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必须维护这些规定的严肃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越权处罚将造成诸多后患.
保险违规行为、处罚权、保险立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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