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中国官员不能再白交学费
@@ 重庆:全国率先出台"引咎辞职"政令
2001年3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的通知>:"……对于一年内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两次或发生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一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引咎辞职,对党政领导也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因管理不到位,严重的官僚主义或失职、渎职而酿成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一把手也要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中国官员、交学费
D630.3;D035.2;D922.11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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