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兵团“和谐小康家庭”和“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各师、院(校)”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兵团各直属机构”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小康是社会和谐小康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在全兵团深入开展”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具体举措,是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兵团的重要载体,是创新兵团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一项惠民基础工程.
表彰、兵团、小康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载体、小康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治理、具体举措、家庭和谐、基础工程、中国、细胞、目标、建设、基层、机构
C01;C91
2014-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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