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中期评审
2000年11月12日,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通过了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中期评审。 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早于1999年6月即获国家实验室复查认可,整个管理与技术体系符合CNACL201-99《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规定。此次中期评审是考核本中心在认可的技术能力范围内,其技术及管理体系的持续保障能力。 目前,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认可的实验室和亚太14个国家(地区)在实验结果上互认,由本中心完成的有关民爆器材、单质炸药、烟花炮竹的测定结果均被亚太14个国家互认,可为我国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国际交往与合作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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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F27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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