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与扬帆冤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江青与扬帆冤案

引用
@@ 1955年我国发生了一件震动全国的大案--"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潘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扬是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这个案子还和中共党内发生的"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中的饶漱石挂上了钩,扬帆被点名为饶的反党集团成员,饶则被内定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首犯,在公安部专门设立了一个专案小组进行审查.此案长期被搁置,没有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也没有公布案情.直到1963年和1965年潘汉年和扬帆才分别被判决,认定是内奸、反革命分子,包庇重用大批特务反革命,扬帆还犯了向国民党提供情报,造成"二.六"轰炸上海的罪行.潘汉年被判15年有期徒刑,扬帆被判16年有期徒刑,二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江青在"文革"期间又布置重审,企图重判(未果).直到相隔二十多年后的1983年,中央和有关部门经过复查,才给潘汉年和扬帆平了反,但此时潘汉年已冤死在湖南劳改农场,扬帆被送回上海,受此案株连的700人也陆续获得平反.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4-3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百年潮

1007-4295

11-3844/D

200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