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的重大举措——黑龙江省定密责任人制度试点侧记
施行定密责任人制度,是定密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施行这一制度,是破解定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主体宽泛、责任不明确、程序不规范、定密不准确等问题的关键性措施.黑龙江省保密局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的总体部署,以《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定密管理规定》)和《定密工作简明手册(试用本)》(以下简称《定密工作简明手册》)为指导,认真开展了定密责任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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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3(国家行政管理)
2012-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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