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732.2016.02.005
关于公布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 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经试点单位自评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验收评审、我部组织专家论证复核及公示后,确定了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验收工作、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兵团工业、计划单列市、组织、专家论证、通知、示范工作、生产建设、自治区、自评估、直辖市、办公厅、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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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D92
2016-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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