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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康伦理学中的爱玛与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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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和“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对夏尔·包法利妻子的两种称谓.在拉康伦理学中,“爱玛”之名代表的是爱玛从出生后镜像误认到少女时期众人之镜对小写的他者a想象域建构的一切,“包法利夫人”隐含着大写的他者A象征域社会秩序的法的规定,存在道德的规约.爱玛的悲剧就在于,她在世界虚幻中坚守个人虚幻,在世界大他者中欲求个人小他者,将不可企及的实在界不可满足的欲望当做真实去苦苦追寻.她否认自己道德性的“包法利夫人”身份,而始终忠诚于自我伦理性的“爱玛”,是一个非道德伦理的代表人物.

拉康伦理学、爱玛、包法利夫人、非道德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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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65.074

2019-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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