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626.2019.06.023
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研究
我国必须依法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让其能通过自身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囿于目前对残疾人的歧视、个人劳动技能低以及立法不完善的现状,劳动就业权于残疾人而言,并没有实现立法目的.因此为切实确保劳动就业权的实现,需界定如残疾人歧视等相关概念,提高立法等级,完善以保护残疾人就业权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救济.
残疾人、就业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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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17年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ACYC2017036
201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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