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626.2019.03.008
论司法解释在空白罪状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长生疫苗案"为例
"长生疫苗案"的爆发暴露了现行刑法典在药品类犯罪方面存在的漏洞,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作为空白罪状,其补充规范局限于假药和劣药的区分,对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后果"并没有详细的规定,需要将司法解释纳入补充规范.司法解释在"长生疫苗案"中发挥重要的定罪量刑作用,在地位上需要认识到其并非刑法典的一部分,而是一种独立的法律指引和正向的法律应和.司法解释在空白罪状中具有规范化量刑情节、保持刑法典相对稳定、降低刑法典的修改频率、保障刑法典谦抑性、提供立法经验的作用,并且其需要一方面提高自身的立法水平,另一方面不断改进以发挥其作为补充规范的优势.
长生疫苗案、司法解释、空白罪状、生产销售劣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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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量刑规范化实施情况研究—以'实体量刑规范化文本'的适用为视角"15BFXJ01;2018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改革疑难问题研究"18BFXJ04
2019-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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