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626.2017.01.005
传播学视阈下的“直播+电商”模式——以聚美优品直播业务为例
近年来,基于流媒体技术的网络直播平台悄然兴起,过去无门槛的直播已不仅仅是一种表演形式,而是用户取得信息、满足需求、互动娱乐、开展社交的重要途径.泛娱乐泛生活化的“直播+”模式也使得直播进入更多细分垂直行业.直播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将传统电商的产品导购转型为内容导购,为平台找到新的流量入口.当直播被嵌入聚美优品APP时,聚美直播就被定义为“消费类直播”.故,其首要目的就是流量变现.本文认为,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带给聚美优品的不仅仅是流量,还有以内容与互动为货架,以人为渠道的全新营销方式.要让用户买单,要靠稳定输出的优质内容,同时还要辅以“双资质”等提高门槛的管理措施.
直播、电商、传播学、聚美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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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17-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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