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729.2017.06.003
论网络平台的责任
伴随网络社会的崛起,传统的"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已不适应治理需要,社会治理模式正朝着社会协同治理的方向转变.作为网络社会的重要参与方,网络平台基于其相对优势理应成为网络社会治理主体中的重要一员,并承担起相应责任.在遵循合法性原则和必要性原则的基础上,网络平台的具体责任包括:审查监管责任、 协助配合责任、 安全保障责任及行业自律责任.
网络平台、责任、治理主体、网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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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8-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