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729.2017.06.002
比较分析:我国隐私权刑法保护的进路
新社会视野下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大量出现,我国自1997年刑法典到 《刑法修正案(九)》 的颁布,都以不断修正、 不断突出、 不断明确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保护.而我国隐私权刑法保护仍存在体系结构尚未搭建、 核心法益尚未完整保护、 起诉方式和刑罚内容单一等不足之处.国际社会对于隐私权刑法保护作出了有效应答,借由德国刑法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的比较分析,以示我国刑法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可采点及补足点.
隐私权、刑法保护、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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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8-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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