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对信息数量和质量的要求更高,规制信息不对称、 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模式和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缺失,对比域外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应采用功能监管模式,发挥行业自律机制的积极作用,构建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
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金融监管
18
F830.2(金融、银行)
201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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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金融监管
18
F830.2(金融、银行)
201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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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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