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兼评 《刑法修正案(九)》 第十七条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修订而产生的争议,通过结合司法实践,指出应当以信息主体相关性、可识别性把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同时应以多个维度考量本罪的"情节严重"标准,以期为理论研究及司法认定该罪名提供参考.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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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4;D924.4(中国法律)
2016-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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