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729.2010.05.006
中立证人观与民事证人评价制度的建构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直以来以中立证人观规定、理解证人,也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作为判断证人证言证明力的重要方法.其实证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方式上与案件或者当事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中立证人不仅是一种乌托邦的设想,同时与现代诉讼制度的改革是异质的,为此应在克服传统中立证人观的基础上,确立与之适应的证人评价法,这就是矛盾评价法.
证人评价、中立证人、矛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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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13(中国法律)
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规划项目09YJA820043;中国法学会2010年部级课题项目CLS-C1023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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