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电信业不对称规制法律制度的完善——以第三次重组和三网融合为背景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729.2010.04.007

论我国电信业不对称规制法律制度的完善——以第三次重组和三网融合为背景

引用
在第三次重组和三网融合背景下,电信网内部及电信网与广电网的不对称竞争决定了电信业的不对称规制模式仍有必要.基础电信业务可细分为移动业务、固话业务和固网宽带业务,中国移动是移动市场的主导经营者,中国电信是固话市场和固网宽带市场的主导经营者.完善电信业不对称规制法律制度的核心思路是在<通讯法>的框架下,优化主导经营者的评估体系,健全电信业不对称规制的实施框架及其退出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

电信业、不对称规制、通信法、重组、三网融合

12

F602;D912.296(邮电经济理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2009BFX27;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09YJA820094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4-3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7729

11-4064/C

12

2010,1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