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空间的主要法律特征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729.2009.06.003

论信息空间的主要法律特征

引用
当人类将行为地点从现实空间搬迁到信息空间后,建构在物理时空中的文化习惯不得不随之改变,行为规范也需要做相应改变.研究信息空间的法律特征对建立虚拟规范至关重要.与信息空间是现实空间的映射一样,社会管制映射到网络上就是信息控制.从与传统空间法律关系的区别来研究信息空间法律关系的特征,为信息空间管制奠定了基础.信息空间的三个主要法律特征是:法律主体的去中心化、法律关系的虚拟化、信息财产权的阶层化和多样化.与这三个特征对应,在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时应当考虑多元主体的利益平衡、完善信息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信息普遍服务制度.

信息空间、信息责任、虚拟法律关系、信息普遍服务

11

D922.1;G203(中国法律)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1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7729

11-4064/C

11

2009,1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