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729.2008.01.011
我国广电与电信在IPTV业务中的内容产量博弈
我国电信运营商自2003年首推IPTV业务之后,受制于广电总局内容准入的限制,发展情况并不理想.本文着眼于广电、电信两家实际的以及潜在的内容提供商,分别在宽松和严格的准入条件下,对两者最优内容产量进行博弈分析.考虑到IPTV对有线电视的替代作用,我们对Stackelberg模型做了相应的修正,并用修正后的模型求解两种管制政策下广电、电信的均衡产量和收益.结果表明,在业务推广的初期,开放的内容准入政策更有利于IPTV的发展;此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广电企业仍将作为IPTV的主要内容来源.
IPTV、转型、Stackelberg模型、电信运营商、广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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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949.292
200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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