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两种理解考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7621.2020.02.008

苏联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两种理解考辨

引用
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在学术界有否定性意见,问题的产生与源自苏联并影响中国的两种理论解读相关.一个是帕舒卡尼斯囿于“商品交换法学”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法的消亡原理,而否认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法律虚无主义;一个是维辛斯基强调法的阶级性而偏于意志论的法律工具主义.前者使社会主义国家趋于人治和以政代法,后者导致对法的过度意识形态化.其实,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根本之点在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强调法律源于人类生产活动,并以其对生产力发展的正负面影响而使社会进步或倒退.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改革开放的中国一直在场,有必要从意义域角度总结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得失.

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治中国建设

A81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2020-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6-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1008-7621

11-4054/D

202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