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13.03.016
论存款保险立法中银行监管权的分配与协调
银行监管是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我国在存款保险立法时,应当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包括规则制定权、监督检查权、强制执行权在内的银行监管权,督促银行审慎经营,防范金融风险.在现有的体系下合理分配银行监管权的同时,存款保险机构应当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的协调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运行通畅,确保银行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以促进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法治、存款保险立法、银行监管、分工合作
DF438.4(经济法、财政法)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项目HXN0020110027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