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秒)-1”“2千(米)3”等写法正确吗?
答不正确.这类错误写法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第37条规定:“将SI词头的部分中文名称置于单位名称的简称之前构成中文符号时,应注意避免与中文数词混淆,必要时应使用圆括号.例如:旋转频率的量值不得写为3千秒-1.如表示‘三每千秒’,则应写为‘3(千秒)-1’(此处‘千’为词头);如表示‘三千每秒’,则应写为‘3千(秒)-1’(此处‘千’为数字).例如:体积的量值不得写为‘2千米”.如表示‘二立方千米’,则应写为‘2(千米)3’(此处‘千’为词头);如表示‘二千立方米’,则应写为‘2千(米)3,(此处‘千’为数字).”以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为依据,立马就发现这是一条应废除的错误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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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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