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12.2002.02.026
研究结果三大评价指标的困惑与思考
讨论了显著性、效果量和原因量在研究设计和统计分析中的意义与作用.指出,不应将显著性检验中规定的0.05水平绝对化,对刚刚高于或刚刚低于此水平的研究结果,应持谨慎或宽容的态度.同时,根据Pollard(1993)的分析,显著性水平提供的是I型错误的条件先验概率和I型错误的整体先验概率的上限,而不是I型错误的条件后验概率.因此,应注意先验概率和后验概率的区分.效果量与显著性有本质区别,研究者不仅应关注和报告显著性,也应关注和报告效果量.多大的效果量才有实际意义,取决于研究者对特定研究领域特定研究问题的专业判断.研究者进行研究设计时,还必须考虑效果量和原因量的关系问题,即因果效能问题,设法用最小的代价产生最大的效益.
统计学、显著性、效果量、原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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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32(体育理论)
200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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