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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5954.2011.11.016

“批发”、“零售”不能想当然

引用
一提到商贸活动人们总会最先想到“批发”和“零售“.作为商业统计中最重要的概念,“批发”与“零售”其实有着严格的界定,企业统计人员如不认真学习制度,仅凭自己的理解填报“批发额”或“零售额”,往往会酿成大错.2010年4月的一天,通州区统计局执法队依照法定程序对一商业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该公司是2001年成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在各大超市设专柜销售水产品.商品直接销售给城乡居民,但该公司不直接与居民发生财务结算关系,而是由超市与居民直接结算,该公司在每月月末与超市结账,向超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没有分支机构.

批发、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统计人员、超市、增值税专用发票、零售额、城乡居民、直接销售、执法检查、学习制度、商业统计、商业企业、商贸活动、财务结算、分支机构、法定程序、通州区、水产品、专柜、商品

F40;TP3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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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1006-5954

11-5323/C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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