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025.2007.02.004
一场劳动争议引发的法律思索
在劳动合同变更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无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用人单位无权擅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和劣势地位,许多情况下无法与居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相抗衡.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三项措施是: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工会作为集体劳权代表的组织作用.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保护弱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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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46(劳动经济)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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