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2/j.bjsshkxy.bjshkx.170208
宋代“过税”减免制度
宋代的“过税”,指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征之税,大概“每千钱算二十”,即百分之二的税率.而减免过税的对象,主要包括官员随行及寄运之物,流民携带之物,以及五谷、耕牛、农具等.其中对于官员、流民之物的减免过税,前者属于特权,后者则是在水旱、战乱等灾难背景下实施的,具有赈灾性质.至于五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北宋时期主要是对局部区域的免过税,南宋时期主要是为了制止地方违法征税而免税.对耕牛、农具的过税减免,则具有恢复地方生产之用意.
过税、流民、五谷、耕牛、农具
K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KG014
2017-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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