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2/j.bjsshkxy.bjshkx.160709
乡土社会“中心个人”的文化生产与当代转型--以河南省路村调查为例
从差序格局入手,讨论并澄清“中心个人”的概念与内涵;以河南省路村的田野调查资料为例,阐释了成功“中心个人”所需具备的文化特质:会做人、公平公正、为集体利益考虑。这三个特质形成递进结构,一起建构了“中心个人”的文化生产。在后集体时代的当下,文化生产的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公平公正与为集体利益考虑日益为个人利益合理化所替代,“中心个人”呈现出痞子型人物的趋势;借助克里斯玛权威概念,分析了“中心个人”具有的草根权威特征,进而深化对乡土社会地方政治的理解。
文化生产、当代转型、中心个人、草根权威
C912.4(社会学)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SHC007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