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2/j.bjsshkxy.bjshkx.150412
清末大韩帝国驻清公使馆考论
1899年中韩签订了《中韩通商条约》,结束了甲午战争以来的非正式关系,进入了以近代条约为基础的对等关系.其条约的第二条规定双方互派领事,由此1902年大韩帝国在“皇都”设立驻清公使馆,意味着两国对等关系的开始.而大韩帝国在财政困难以及日俄的压力下,驻清公使馆的工作开展困难重重,最终到1905年11月,韩日签订《第二次韩日协约》不久,驻清公使馆被全部撤收.这也表现出帝国之间弱国的困惑,原本欲以与清朝对等关系提高本国自尊,却得到了适得其反的结果.
中韩通商条约、大韩帝国、驻清公使馆、北京
K252(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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