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2/j.bjsshkxy.bjshkx.150209
论平民女性的日常地位——基于民国时期苏州轿妇案例的研究
平民的地位更宜在日常生活世界中进行确认,是为日常地位.以民国时期苏州轿妇为案例的考察表明,在影响日常地位的诸多变量中,所谓声望,不是抽象地体现一般社会价值观的社会承认,而是特定共同体中体现“妇道”的村妇名声;所谓财富,不是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量,而是村妇兼任多种劳作而获得的家庭收入;而特权,不是一般社会结构意义上的控制或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而主要是在家庭关系中村妇决定自身权利、义务的主体资格,或称为人格.与外在的名声和收入相比,对村妇的日常地位来说,内在的人格定位是决定性的.关于平民地位的理论歧见,一旦被置于日常生活运作之中加以讨论,便易于得到比较明确的答案.
平民女性、日常地位、苏州轿妇、民国时期
K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ZS073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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