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逆产处置政策
抗日战争期间,肃奸、惩奸为抗战有机组成部分;战后,惩奸作为战争遗留问题实属大势所趋.出于经济、政治利益之考量,国民政府逐步将惩奸工作纳入政治进程.惩奸路径之一为财产没收.没收逆产既利于增进政府收入,缓解战后重建财政困顿局势,亦能占据民族大义制高点,避免予政敌以口实.由此,制定与施行逆产处置政策成为战后政府政治重构应有之义.本文以国民政府战后逆产处置为切入点,梳理逆产法律限定、处理过程、障碍等问题,以期充实对国民政府惩奸整体状况的认知.
国民政府、战后、惩奸、逆产
K266
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11YJC770010;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SKQ201301;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计划项目2009010191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