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054.2004.02.018
北京市村民自治地方立法研究
地方立法为北京市村民自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规范,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立法的整体性推进稍显滞后;有些法规可操作性不足;规约不规范、形式化等.对此,本文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丰富村民自治的地方法规类型;提高法规制定主体的层次;细化关键性的程序,增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提高村级规约的水平.
北京市、村民自治、地方立法、村级规约
D923(中国法律)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