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78/j.cnki.jbjpc.20180926.007
信息化背景下犯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构建
犯罪线索作为犯罪发生、发展过程中的脉络以及能够探求到犯罪事实的可能途径,是侦查工作得以启动和开展的重要依据.传统犯罪线索发现多为被动反应模式,而公安数据信息化为犯罪线索的主动发现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但是,目前犯罪线索主动发现中仍然存在问题,亟需通过建立和完善一套以威胁为驱动的犯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提高犯罪线索主动发现和识别效率,借以提高侦查工作效率.
信息化、犯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
D918(法学各部门)
北京警察学院科研项目"信息化背景下有组织犯罪侦查机制研究"2016KYB27
2019-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