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127.2009.01.005
"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聚集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无直接利益冲突"这一现象具有参与主体为弱势群体、矛头指向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本质依然是利益冲突、参与者心理上不满情绪和"法不责众"相互交织、后果严重以及是一种继发性冲突六个方面的特征,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应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妥善处置这类群体性事件.
无直接利益冲突、弱势群体、继发性冲突、情报信息、处置
D631.43(国家行政管理)
2009-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9-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