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02.2005.04.011
中美投资基金监管比较研究
美国的投资基金监管有着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实行集中管理体制.与此相比,中国的基金监管体系在监管机构的一致性、立法的延续性、自律组织的权威性、执法的严肃性和投资者的理性方面都有所欠缺.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应健全基金法律体系,严惩违法行为,弘扬诚信精神,并加强透明度、行业自律和媒体与研究机构的作用.
投资基金、监管体制、基金立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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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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