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252.2023.04.006
乡村振兴视域下村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完善路径——以广东省珠海市三板村为例
作为我国公共法律服务系统的基础,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法治和乡村和谐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对珠海市三板村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和总结村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存在的问题,从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扩大现场服务范围、丰富法律宣传方式、创新法律顾问走访模式、改进法律顾问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完善村法律顾问工作模式的路径.
乡村振兴、村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
37
D92(中国法律)
202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