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252.2022.05.008
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规民约功能体系研究——基于新制度主义理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规民约作为一种重要的乡村治理机制,在"治理有效"的总要求下,其有效性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对该问题的研究,可以还原到新制度主义及其制度有效性理论之中,即制度的有效性是制度实现其预期功能目标的效果.通过借鉴该理论发现,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规民约主要应从民主参与、社会整合、权益维护三个层面发挥自治功能;从预期导向、规制惩戒、化解纠纷三个层面发挥法治功能;从道德教化和文化传承两个层面发挥德治功能.三者之间既存在一定的张力,又相辅相成、相互贯通.
村规民约、制度功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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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7SJB0591
2022-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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