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值的书写规则
1.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用三位分节法.例如2 326,3.141 592 6等,间隙大小为1/4~1/2个汉字.2. 纯小数小数点前的0不能省略.3. 多位数不能断开转行,例如,把小数点留在行末,把%移到下一行等.4. 阿拉伯数字不能与除万、亿及SI词头中文符号列的汉字数词连用.例”十三亿九千五百万”可以写为”139 500万”或”13.95亿”,但不能写成”13亿9千5百万”.当百、千、兆等为法定单位词头时,可以与阿拉伯数字连用.例如”5 000米”可以写为”5千米”,但5 000元不能写作”5千元”.5 000天不可写作5千天(天不允许加词头).5. 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不能舍去后面的0.
阿拉伯、数字表、数值、词头、三位分节法、有效数字、写作、连用、汉字、法定单位、多位数、中文、数词、间隙、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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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2;TM9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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