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2049
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互动和衔接——从制度逻辑和构造建议的角度
如何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等环境治理工具进行互动与衔接是未来环境治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两种制度在现时的环境下都存在各自的问题及相应的变革路径.两种不同的变革路径却有着共同的价值需求,即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衔接与互动.在衔接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的争议就是维持或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这种衔接思路的差异制造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制度逻辑:一种以维持环评审批为核心,另一种以简化环评审批为核心.就中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方向而言,简化环评审批似乎已是不可阻挡之潮流.是否应当以简化环评审批、强调排污许可为目标进行两种制度的衔接.简化环评审批并不等同于弱化环评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衔接构造上,应当遵循的思路:在宏观上,以效益最大化统领全局;在具体操作上,秉持“在简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大环境中,寻找强化的契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进程中,夯实衔接的构造”的理念.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路径、制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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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与整合机制研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完善云南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创新研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完善云南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
2020-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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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