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与“教学理论”概念之辩
“教学论“与“教学理论”是分别从德文与英文翻译过来的两个不同的教育概念。尽管其各自的研究都共同指向课堂教学,但由于源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它们在思维方式和研究范式、研究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及对教师地位和角色的规定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教学论”与“教学理论”是两种难以通约的研究范式,前者根植于德国深厚的新人文主义的“教化”(Bildung)传统,属于欧洲唯理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的“教育学”范式;后者则与课程论以及不同取向的教育心理学相联系,属于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教育科学”范式。清理20世纪我国从西方不同文化传统引进的教育学科的概念,弄清不同概念的含义及其在我国语境中的变化,是新世纪重建教育学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教学论、教学理论、教育学、教育科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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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教学理论)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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