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归责要件及免责事由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67.2006.12.013

美国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归责要件及免责事由

引用
美国法院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时主要依据四个要件确定责任主体.首先被告有保护原告不受非寻常危险的责任;其次疏忽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合理注意的标准;再次疏忽行为与伤害结果必须有必然因果关系;最后存在具体的伤害结果.而责任主体具有抗辩的权利,即责任主体免责,免责事由包括:政府免责、受害人过错、风险自负以及不可抗力等.

学生伤害、归责要件、免责事由

27

G639.712(中等教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DFB030295

2007-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3-6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比较教育研究

1003-7667

11-2878/G4

27

2006,27(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