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67.2006.10.015
美国教师解聘的法律保障分析——以"正当程序"权为例
美国学校委员会在解聘终身教师时,因为涉及到教师的自由或者财产问题,必须提供正当的理由,并且给他们一个申诉的机会.文章认为,不续聘非终身教师时也需要提供这种正当程序.这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关于"正当程序"权的规定在教师身上的适用,是最高法院在审理解聘教师诉讼案件时关注的焦点.本文拟对"正当程序"权利的一般适用进行介绍,再结合两个法律判例具体分析实习教师和学区主管该权利的适用.
美国、教师解聘、"正当程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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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1(教师与学生)
2006-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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